西安旅游租车包车协议
网络宣传:www.vvvzc.com
甲方:
乙方 :西安海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钟楼门市部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等法律法规,甲、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租车包车
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:*条 (甲方义务与权利)
(一)要求乙方提供车辆、驾驶员的资质证照等相关资料;
(二)要求乙方按照约定的标准提供车辆、委派驾驶员;
(三)车辆、驾驶员不符合约定,或因乙方的原因导致行程延误超过2小时的,有权要求乙方调换车辆或驾驶员;
(四)因乙方违约有权要求赔偿(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除外)。
(五)中途甩团则需赔偿甲方相应损失。
(六)有权要求司机按照约定时间、地点提前抵达。
(七)夏季有权要求司机保证车内温度保持≤26摄氏度,以身体舒适为宜,不建议浪费资源;冬季有权利根据车内温度要求司机开/关暖气。
(八)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车辆及驾驶员,有义务保持车内卫生;在当天用车完毕,保证驾驶员正常休息时间。以便驾驶员检修、清洗车辆,为次日使用做好准备。